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
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针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
必要登记。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2023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5 月 6 日)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3 年 11 月 6 日
—2024 年 5 月 6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
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查询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如下:
经核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22 名拟激励对象(均非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公司股
票交易行为,上述拟激励对象针对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均提交了声明:
“上
述股票交易纯属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买卖股票时
未获知任何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
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均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
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知悉内幕信息的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及时进行登记;公司在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也不存在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