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3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方案已获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5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
致。
月。
派总金额为26,514,379.20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762,528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
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27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沈婷婷
咨询电话:0573-87566909
传真电话:0573-8755268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