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4-45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
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390,242,392.4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86,781万元的44.97%,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
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公司最新总股本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含税金额共计390,242,392.40元)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总股本由1,951,211,962股变动至1,964,204,506股,分配比例由每10
股派发2.00元(含税),变动至每10股派发约1.986770元(含税)。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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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二、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照分配总额(含税金额共计 390,242,392.40
元)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最新股本总额 1,964,204,5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现金红利约 1.98677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约 1.788093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9735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867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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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柳工转 2 的转股价格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调整,详
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柳工关于柳工转 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6)。
七、 公司股份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回购价格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调整,详
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柳工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八、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太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邓旋
咨询电话:0772-3886509
传真电话:0772-3887266
九、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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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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