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亚强
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新亚强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88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31.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8,646,5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费用 38,646,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000,0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 瑞华验字
[2020]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万元) (万元)
年产5.5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
品项目
合计 120,000.00 57,452.93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湖北新亚强负责实施的“年产 5.5 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
是对公司高端功能性助剂产品矩阵的优化及产能扩充。受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
影响,有机硅下游部分产品的市场需求减弱,价格承压,终端客户对产品差异化
的要求更高,给公司项目实施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为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提升产品竞争力和生产装置的市场响应能力,公司探
索研究共线生产,多层级新品开发、副产物循环利用等研发创新工作,对原有设
计装置的综合效能进行了大幅度改进,以期实现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以及精
细化管理水平的目标。因此,在新产品测试、工艺方案设计、智能设备选型等方
面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进而了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建设用
地,项目规划设计和相关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为充分应对市场变化、满足客户需
求,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年产 5.5 万吨有机硅
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年产 5.5 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
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需求,公司将加速推进项目实
施进度,确保早日达产达效。本次延期对该项目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年产 5.5 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的实施进度,
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
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新亚强”)承建的“年产 5.5 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6 月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新亚强”)承建的“年产 5.5 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6 月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
新亚强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新亚强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 淼 尹百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