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SZ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股份”或“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111,526,063.28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
偿还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不涉
及募投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批事项,亦不涉及使用建
设用地的情况。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必要性分析
(一)落实国资预算资金国有权益转化
根据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 号)、国务
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
本规[2019]92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国资预算资金最终需要以注资方式使用。
因实施主体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考虑预算资金应尽快投入使用,以发挥
国资预算资金效益,根据制度要求,采用先委托贷款、后择机注资的方式:由哈
电集团将国资预算资金通过哈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待公司增资
时及时将国资预算资金转为公司股权投资。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获批由哈电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的国资预算资金
明确和落实国有权益,满足国资预算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降低佳电股份资产负债率
哈电集团将国资预算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拨付给佳电股份,增加了佳电股
份的负债,提高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合计为
经审计)。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资产及负债数据静态预测,佳
电股份资产负债率将降至为 50.03%(合并报表口径,不构成上市公司未来业绩
预测),资产负债率将会有所下降。
本次发行将提高公司净资产规模,降低整体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的资本结
构,为公司后续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减少持续关联交易
哈电集团将国资预算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拨付给佳电股份,构成了关联交
易。将哈电集团所取得的国资预算资金转为哈电集团对佳电股份的股权投资,能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使公司治理更加规范与完善,从而进一步保障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四)减少佳电股份财务费用
委托贷款的方式下,公司需要向哈电集团定期支付贷款利息,增加了公司的
财务费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
托贷款的流动资金,每年可降低公司的利息成本,增加公司利润。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
(财企[2012]23 号)和《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发资本规[2019]92 号)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减少利息支
出,从而提升盈利水平,提高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
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公司
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
考核,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本次发行的具体实施步骤
哈电集团以现金认购的方式实施本次发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步: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佳电股份先以自有或自筹资
金偿还与哈电集团之间因国资预算资金形成的委托贷款;
第二步:哈电集团取得还款资金后,以现金方式认购佳电股份本次发行的股
份。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可以得到进一步提升,总股本将进
一步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偿债能力。
本次发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持续发展能
力。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
贷款的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委托贷款规模,降低利息支出,相应提升公司利润规
模。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流入
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基本保持一致,公司经营资金情况不发生变化。由于
本次交易将减少公司的委托贷款规模,降低了利息支出,有利于公司减少后续现
金流出。
七、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
体的发展规划,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良好的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
施将落实国资预算资金国有权益转化,降低公司负债水平,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及
持续性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