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650,5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的权利。
红利、每 10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计算如下:
按除权前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10,即:80,281,293.20 ÷402,056,966×10=1.996764 元;
按除权前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实际转增股份
总 额 / 除 权 前 总 股 本 ( 含 回 购 股 份 ) *10 , 即 : 120,421,939 ÷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折算每
股现金红利)/(1+按除权前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1996764 元)/(1+0.299514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经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650,500 股的 401,406,4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每股转增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股数。
预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本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402,056,966 股,本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总股本 402,056,966 120,421,939 522,478,905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22,478,905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16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黄华
咨询电话:0760-85312820
传真号码:0760-85594662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