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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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
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达
到规定人数的 2/3 以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
员。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
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
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
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
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可能性,督促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
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
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
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
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
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督促公司对外披露: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
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
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
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应至少
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两名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当主任委
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
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过半数
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电子邮件、传真、
邮寄或专人送达等形式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可以豁免前
述通知期并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主任委员(召集人)
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二十条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以现场方式召开。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
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通讯表决或书面传签的方式进行,
并由参会委员签字。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
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
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
决权。每名委员只能接受一名委员的委托,每名委员只能向一名委员进行授权
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
出席。
 第二十四条 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不迟于会议表
决前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同意、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
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
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
能适当履行职权,董事会可以罢免其职务。
  第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外部审计机构代表、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
提供必要信息。
  第二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
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限
不低于 10 年。
  第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题;
  (四)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
的票数);
  (五)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
董事会。
  第三十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审议
及表决。
  第三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
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订,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并实施。
 第三十四条 除非特别说明,本工作细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
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三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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