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2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的议案》,同意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7.25 元/股。具体回购数
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和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5)。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年 10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5)和
编号:2024-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
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203,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7780%,其中,最高成
交价为 8.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84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50,000,572.63 元
(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