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疫苗: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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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4-028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
年6月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的
时限要求。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
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或注销。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31.88 元/股(含本数),按
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73,525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
本的 1.04%,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136,763 股,占公司目前
已发行总股本的 0.52%。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三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本次授权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董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4-030 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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