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3—11 页
三、附件………………………………………………………… 第 12—16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2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3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14 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5-16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8297 号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达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华达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达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达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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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达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华达新材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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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84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8.55 元,共计募集资金 84,132.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744.57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78,387.4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387.4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74,999.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2024 年 3 月 31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注 1] 日余额[注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富阳 28,387.43 164.38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80101340201
公司杭州分行 581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06068860013000
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02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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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存放金 2024 年 3 月 31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注 1] 日余额[注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06068860013000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02151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30104016001636
- 0.89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富阳支行 659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55580100100399
- 2.08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01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富阳 - 231.46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富阳 - -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合 计 78,387.43 3,606.12
[注 1]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3,387.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99.94 万元
[注 2]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除前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兴业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 12,000.00
富阳支行
合 计 12,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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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变更前承诺投资 变更后承诺投资
占前次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总额的比例(%)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
板、高性能金属装饰 年产 210 万吨高性
板基板(含热镀锌工 能金属装饰板生产 50,000.00 66.67
艺)生产线项目 项目
扩建研发中心项目 5,000.00
偿还银行贷款 24,999.94 偿还银行贷款 24,999.94 33.33
合 计 74,999.94 合 计 74,999.94 100.00
(一) 变更原因
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及“扩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进
行变更,由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 198 号变更至浙江省杭州市富阳经济技术开
发区场口新区清江畈。
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及“扩建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场口新区清江畈区块投资建设,因受政府规划变更等因素影响,公司决定终止实施。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和综合判断,决定变更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后用于投资
建设“年产 210 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以全资子公司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
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此次变更金额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 66.67%。
产 210 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共同实施募投项目。
(二)变更程序及批准机构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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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浙江华
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和 2022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和《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和附件 2。差异
原因主要系“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
“扩建研发中心项目”均于 2022 年 11 月终止实施,“年产 210 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
项目”尚处于建设过程中。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扩建研发中心项目是为了进一步增强研发和检测能力,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
核算效益。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是为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项目无法直
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年产 210 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正在建设中,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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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4.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
司 2020 年度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65,000.00 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 20,000.00 万元。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 2021 年度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105,000.00 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 100,000.00 万元。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
年 1-3 月累计赎回理财产品 8,0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余额 12,000.00 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 3,606.12 万元存放于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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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4〕8297 号报告后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
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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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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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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