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罗爱平、谢宋树、吴芳、袁宇安、龙全安、陈万超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公司章程》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罗爱平、谢宋树、吴芳、袁宇安、龙全安、陈万超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期
限为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分配
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或者调整至预留;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及实际可归属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资格;
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
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做出
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罗爱平、谢宋树、吴芳、袁宇安、龙全安、陈万超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本
次董事会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