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5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权/授予日为 2024 年 06 月 05 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 219.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3.20 元/份(调整后)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 365.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8.14 元/股(调整
后)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6 月 04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首次授权/授予日为 2024 年 06 月 0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2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9.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3.20 元/份;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14 元/股。
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
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含伊戈尔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月 26 日公司股本总额 39,178.1691 万股的 1.71%。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为 585.00
万份,约占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股本总额 39,178.1691 万股的 1.49%,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 87.31%;预留 85.00 万份,约占截至 2024 年
益数量的 12.69%。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 270.00 万份,
约占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股本总额 39,178.1691 万股的 0.69%。其中,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 220.00 万份,约占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股本总额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8.52%。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
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
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65.00 万股,约占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股本
总额 39,178.1691 万股的 0.9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1.25%;
预留 35.00 万股,约占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股本总额 39,178.1691 万股的
(1)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
少于 12 个月。
(2)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
少于 12 个月。
(1)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
业绩考核目标
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解 1、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除限售期 2、以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解 1、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除限售期 2、以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解 1、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除限售期 2、以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
/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
为“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可全部行权/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行
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励计划。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5 月 08 日,公示期为 10 天。公
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4 年 0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
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
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是否符合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
授的条件为: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
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 占本次激励计划首
职务 权数量(万 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 次授权日股本总额
份) 例 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239 人) 219.00 32.69% 0.56%
预留 51.00 7.61% 0.13%
合计 270.00 40.30% 0.69%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占本次激励计划 占本次激励计划首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拟授出全部权益 次授予日股本总额
票数量(万股)
数量的比例 比例
赵楠楠 副总经理 40.00 5.97% 0.10%
柳景元 副总经理 10.00 1.49% 0.03%
黄慧杰 副总经理 9.00 1.34% 0.02%
副总经理、董事
陈丽君 会秘书、财务负 9.00 1.34% 0.02%
责人
中层管理人员(67 人) 297.00 44.33% 0.76%
预留 35.00 5.22% 0.09%
合计 400.00 59.70% 1.02%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股
票期权共计 1.00 万份,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
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11 人调
整为 310 人,其中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40 人调整为 239 人,限制性
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仍为 71 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585.00
万份调整为 584.0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0.00 万份调整为
由 85.00 万份调整为 86.00 万份,其中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0.00 万份调
整为 51.00 万份,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35.00 万股。
同时,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05 月 10 日实施完毕,根据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50
元/份调整为 13.20 元/份;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8.44 元
/股调整为 8.14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授予的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
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授予日为 2024 年 06 月 05 日。根据
测算,首次授予的 219.00 万份股票期权以及 36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
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授予权益 合计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股票期权 1,885.35 538.45 810.31 404.22 132.37
限制性股票 4,734.05 1,380.76 2,051.42 986.26 315.60
总成本 6,619.40 1,919.22 2,861.73 1,390.48 447.97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
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
度审计报告为准;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
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
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
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公司董事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
予日前 6 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认购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
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
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本次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励对象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不包含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
次拟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
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06月05日作为首次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9
名激励对象授予219.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20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公司首次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024 年激励计划》本次授予人数、数量、行权/授予价格及
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公司已按
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
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权/授予日、行权/授予价格、授予
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相关调整和授予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伊戈
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
不符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