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太和水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太和
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564.9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 77,810.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
字[2021]第 230Z0022 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8,420.20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3 年度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4,564.90
减:发行费用 6,753.96
募集资金净额 77,810.94
加:现金管理和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585.6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
用)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6,652.41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8,420.2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
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21 年 2 月 3 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田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
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
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
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含利息)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杨浦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
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900000010120100723775 募集资金专户 408,605.98
合 计 84,201,951.0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
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主要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
体如下:
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55,033.94 万元,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100%;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 14,942.47 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65.60%,合计投入 69,976.41 万元。
其中,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为 2024 年 6 月,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建设期内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环境及地方财政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公司所处水环境治理行业投资需求减少。为了保护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定
性,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
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三)保障延期后募投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密
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
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
后续实施。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
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的变更。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
度是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
效的资源配置。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度作出调整。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亦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了该次延期事项的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
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
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