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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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4-016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5 日以通讯和现场结合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
长 LOU JING 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彦丽、
孙永芝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彦丽、
孙永芝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事项:
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
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
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
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
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
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
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
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
使。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彦丽、
孙永芝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及 2023 年度内,公司在境内外至少有两个
研发项目进入或完成以适应症为上市目的的后期临床试验”。根据公
司经审计的 2023 年财务报告(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72706_B01
号),公司层面 2023 年业绩水平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
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83,470 股。本
次作废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 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优势资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临床开发
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沈阳三生”)签署《排他性许可协议》,拟将公司 706、709、
HBT-2002、QY-F10、QY-F11、QY-F07、QY-F02 项目独家授予给沈阳
三生,许可区域为大中华地区。本次交易对价包括首付款 23,614.00
万元,里程碑付款及后续权利金,即任何一款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内
首次上市销售后,沈阳三生应就该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内产生的净销
售额,向公司支付权利金,权利金金额为该款许可产品的净销售额
*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 LOU JING、
苏冬梅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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