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5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57,866,7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3.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整原则一致。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4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
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履行调整议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玉涵、李明亮
咨询电话:0717-8868081
传真电话:0717-8868081
八、备查文件
次会议决议;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