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立新材: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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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8,867,00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凯
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6
号),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60,000 股,并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93,36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合计 72,106,0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234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
计 21,253,9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765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包括上述股份因公司实
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2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限售股数量为 48,867,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
司总股本 93,36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
转增 37,344,000 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 130,704,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4)。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
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
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院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院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
告程序前不减持。
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该等规定时,本院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承担法律责任外,本院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二)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
的承诺
  张之翔、曾永康、万克柔承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
间,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
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同时担任
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股份减持按照上述承诺中更严格的内容执行。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
告程序前不减持。
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文永忠、王鹏宝、朱柏烨及王世红承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
告程序前不减持。
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三)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曾利辉承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所
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
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同时担任公司监
事及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股份减持按照上述承诺中更严格的内容执行。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
告程序前不减持。
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四)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张之翔、曾永康、万克柔及曾利辉的承诺详见前文。
  李岳锋、高武及陈丹承诺: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监管要求。
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
关承诺及规定,不存在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
  凯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凯立新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
限售股份的数量、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凯立新材对本次首次公
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对凯立新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48,867,0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
号                   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量(股)
          合计        48,867,000      37.3875   48,867,000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                                48,867,000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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