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以直接
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4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签署相关协议。
关联董事黄一新、李国忠、郭家骅、陈浩荣、王海勇、肖玲回避对本议案的
表决,其他 3 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
体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下同,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
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黄一新、李国忠、郭家骅、陈浩荣、王海勇、肖玲回避对本议案的
表决,其他 3 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
体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
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黄一新、李国忠、郭家骅、陈浩荣、王海勇、肖玲回避对本议案的
表决,其他 3 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
体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财务
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1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含税)。
公司不承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派员到公司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并全体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
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星期四)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 2:30 在南京市
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 8 号南钢办公楼 203 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9)。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