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作为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旺通信”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对三旺通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
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截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
份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686,331 股,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8 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74,439,720 股(已扣减公司回购
账户股份数量),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8,708,654.40 元(含税),合计转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
增总额。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
股本总数由 75,126,051 股增加至 75,240,07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
根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以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后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
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2 元(含税),拟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总数 75,240,07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686,331 股后,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总数为 74,553,73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5.45%。合计转增 35,785,794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变更为 111,025,864 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计算依据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处理依据及计算公式
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2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
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5 月 17 日)收盘价 43.63 元/股计算:
元/股。
后计算得出: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74,553,739×0.52)÷75,240,070≈0.5153 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
÷总股本=(74,553,739×0.48)÷75,240,070≈0.4756。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43.63-0.5153)÷(1+0.4756)≈29.2184
元/股。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 派 计 算的 除 权除 息参 考 价 格 |÷ 根 据 实际 分 派 计算 的 的除 权除 息 参 考价 格
=|29.1284-29.2184|÷29.1284≈0.31%,小于 1%。
综上,根据计算结果,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
在 1%以下,本次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旺通信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能清 林建山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