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4-50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期二)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对外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8)。
灿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德清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傅轶先生(职工代表
董事)共同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告知函》。鉴
于提高开会效率,上述四名股东提议公司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为子公司银禧工塑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
程》 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提案日,谭文钊先生、林登
灿先生、张德清先生、傅轶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14,305,7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 3.01%,具有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其提议的临时提案的内容未超出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为子公司银禧工塑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
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
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制定<2024 年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
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银禧工塑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8/10/12/14/15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开会前一天
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
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郑桂华、陈玉梅、陈俊宇
联系电话:0769-38858388
传真号码:0769-38858399
电子邮箱:silverage@silverage.cn
通讯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
邮政编码:523187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为:350221;投票简称为:银禧投票。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回避。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邮政编码:52318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银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
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
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
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码
目可以投票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关于制定<2024 年非独立董事薪
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
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股份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银禧工塑向银行
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
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