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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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7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日:2024 年 5 月 8 日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 年 5 月 31 日
  ?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06 人
  ?   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28.50 万股,占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 1.43%
  ?   首次授予价格:11.00 元/股
  ?   股票来源:公司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四川省自贡运输机
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机集团”)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
名和职务通过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
除此之外,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17日晚,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4月22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5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8日
  (二)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28.50万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首次授予对象: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6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五)首次授予价格:11.00元/股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权益数   首次实际授予   占目前公司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权益总数的比   本总额的比例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98人)      171.5    75.05%    1.07%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106人)      228.5    100.00%   1.43%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吴友华先生、吴正华先生、许俊杰先生、潘鹰先生、熊炜先生、王万
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熊炜先生原为“中层管理人员”)。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何洋洋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何洋洋先生原为“中层管理人员”),龚欣荣先生不再继续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卸任后继续作为首席科学家在公司任职。故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职务信息进行相应的更新,前述激励对象原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做调
整。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首次授予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
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
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回
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        40%
 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
         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        30%
 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
         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        30%
 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首次授予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具体考
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公司2023年净利润(1.02亿元)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50%。
              以公司2023年净利润(1.02亿元)为基数,2024-2025年两年净利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275%。
              以公司2023年净利润(1.02亿元)为基数,2024-2026年三年净利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润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612.5%。
 注:(1)上述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均以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考核年度的“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
的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全部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
人层面每期可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的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60%      0%
  在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
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或不完全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
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
  (九)本激励计划授予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披露后,鉴于本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合计1.7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公司在《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后实施完成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影响,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4
名调整为107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38.20万股调整为236.50万股,首次
及预留的授予价格由11.25元/股调整为11.00元/股。
  但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由于拟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公司取消上
述所涉共计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228.50万股限制
性股票。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方案一致。
  四、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19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截止 2024 年 5 月 17 日,本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
分的股份回购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数量 2,33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最高成交价为 24.54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18.78 元/股,回购均价为 21.3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9,991,200.93 元(不
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披露《激励计划(草案)》,并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于 2024 年 5 月 9 日披露《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向 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由于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故公司取消上述所涉共计 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向 10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2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已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完成授予登记。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22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1.00 元/股,
与回购均价(21.39 元/股)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
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
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4)第07038号验资报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的验资情况为:“经我们审验,
截至2024年5月2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投资款合计人
民币25,135,000.00元,其中:变更注册资本人民币2,285,000.00元。股东以货币资金缴
纳”。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8日,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8.50
万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5月31日。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
   八、激励对象获取权益及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说明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
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
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九、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8,560,325    61.60%    +2,285,000   100,845,325   63.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1,442,977    38.40%    -2,285,000   59,157,977    36.97%
三、股份总数       160,003,302   100.00%       0        160,003,302   100.00%
  注: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以上变动前及变动后公司股本均以公司
截至2024年5月21日的股本情况为基础。
  十一、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由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
 通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2023年度每
 股收益仍为0.64元/股。因此,不存在因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每股收益变动的情
 况。
  十二、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
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160,003,302股,公司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三、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
量。在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8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的
市场价格-授予价格,为每股12.58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股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
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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