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合肥晶合集成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规范运作》
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晶合
(证监许可〔2022〕954 号)
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1,533,789 股。公司每股
发 行 价 格 19.8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960,461,049.5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9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
详见 2023 年 5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
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后照式 CMOS 图像传感器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包
含 90 纳米及 55 纳米)
微控制器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包含 55 纳米及 40
纳米)
合 计 95.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晶合集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
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相关事
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公司通过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玉 李义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