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本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83,73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8.20 元(含税),不送红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150,661,333.88 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预计共转
增股本总额 55,12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至 238,853,334 股(具
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
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发生变化。
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83,733,33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83,733,33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38,853,33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
一致。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5 月 30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7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872,375 1.02% 561,712 2,434,087 1.02%
首发前限售股 135,226,000 73.60% 40,567,800 175,793,800 73.60%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83,733,334 100.00% 55,120,000 238,853,334 100.00%
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股份变动情况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收益为 2.08 元。
萍、高国环、曹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前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5.56 元/股。
九、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 799 号
咨询联系人:张叶平、何世荣
咨询电话:0512-82696685
传真电话:0512-36692227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