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3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75.02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总经理孙秋新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生、副总经理孙白新先生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常青树泰州拟投资建设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09,458,540 99.9984 3,190 0.001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09,458,540 99.9984 3,190 0.001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09,452,015 99.9953 9,715 0.0047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罗端、黄靖渝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