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87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予以高度重视,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经认真核实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并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相关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请你公司:(1)说明禾旭贸易与你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地址、电话、邮箱完
全相同,以及年报披露禾旭贸易业务性质为“投资公司”但未查询到对外投资
相关信息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禾旭贸易开展的具体业务,以及你公
司与其发生相关往来款的明细情况。(3)补充披露禾旭贸易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位、任职起止时间及在你公司担
任的职务(如有),核实说明相关人员是否同时在你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经
销商等利益相关方任职。(4)在问题(1)(2)(3)的基础上,核实说明你公司
与禾旭贸易有关交易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利益倾斜或者资金实际流向禾旭贸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问题(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报告期禾旭贸易开展业务的相关资料,及与公司发生相关往
来款的资料,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禾旭贸易有关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利
益倾斜或者资金实际流向禾旭贸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损害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庄慧杰 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