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 关于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位诉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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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创股份”)于 2024 年 5 月
《关于涉诉事项信息披露的函》,并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
州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粤 01 民初 1146 号】及《民事起诉状》。
广州中院已决定立案审理科学城集团以股东身份代位起诉刘钧、陆克平、陆宇、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深圳博海产业运营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海”)、天津嘉盈奇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
嘉盈”)、江西省西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岭能源”)、卢永胜、温晶
晶、刘琛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公司在此案中为第三人。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 101 号 2 栋 6-8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6700395
  法定代表人:向奔
  被告一:刘钧
  被告二:陆克平
  被告三:陆宇
  被告四: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1250344877K
   法定代表人:郁琴芬
    被告五:深圳博海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广深路松岗段 2 号综合楼 1813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F5AKJ7A
   法定代表人:刘梦婷
    被告六:天津嘉盈奇迹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五路 2 号 2 号楼裙楼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MACU915E45
   法定代表人:陆时靖
    被告七:江西省西岭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 1 号新地阿尔法小区 2&3 期 34#酒
店、公寓-3705 室
   统一信用代码:91361200MA7CK2Y52U
   法定代表人:刘琛
    被告八:卢永胜
    被告九:温晶晶
    被告十:刘琛
    第三人: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 233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974661X9
   法定代表人:陆宇
    (二)受理机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
    (四)《民事起诉状》所载的诉讼请求
卢永胜、温晶晶、刘琛共同赔偿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269 亿元,并赔偿自
损失(暂计算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利息损失为 27,697,347.50 元);
费 500,000.00 元;
   上述金额暂计 1,355,097,347.50 元。
   (五)《民事起诉状》所载的主要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陆克平、陆宇及刘钧通过阳光集团与西岭能源进行股权交易,使
得刘钧得以控制威创股份的银行账户,又因阳光集团与西岭能源之间的交易安排,
致使刘钧通过深圳博海及天津嘉盈的银行账户转移了威创股份的 13.269 亿元资
金。因刘钧、陆克平、陆宇、阳光集团、西岭能源、深圳博海、天津嘉盈的共同
侵权行为,导致威创股份无故损失 13.269 亿元,故该七被告应共同赔偿威创股
份 13.269 亿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在上述侵权行为发生时,卢永胜作为威创股份
的总经理、董事,温晶晶作为威创股份的财务负责人,刘琛作为威创股份的合规
事务总监,皆未恪尽职守,未按公司制度审批资金支出,导致威创股份大额资金
流失,并产生了利息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
定,该三被告对此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作为持有威创股份 10.04%股份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向威创股份监事会发函,请求监事会就上述侵权事宜提起
诉讼,但监事会自收到函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起诉,故原告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事项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
   由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
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
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诉事项信息披露的函》。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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