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7,779,586 股剔除回
购专户上库存股 1,770,000 股后的股本总额 296,009,5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若自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
动,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
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至本次权益分派申
请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为 297,779,814 股,最终参与本次权益
分派的总股本以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5 日)的股本数为准。在本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4,048,500 股已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以非
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公司
股份余额为 0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兴瑞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兴瑞
转债转股价格为 26.20 元/股,调整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为 25.90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路 669 号
咨询联系人:张红曼、李梦桦
咨询电话:0574-63411656
传真号码:0574-63411657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