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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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6
人,分别为王迪军、林志元、王晓斌、周晓勤、林斌、谭丽丽),无委托出席情
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
关权益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农兴中、王迪军、廖景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利益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相关权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农兴中、王迪军、廖景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利益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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