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天益医疗 股票代码:301097 独立财务顾问(如有):
是否存在该事
序号 事项 项(是/否/不 备注
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 定 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 定 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向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吴志
敏之配偶陈玲
是 否 包 括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5%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珠、实际控制人
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吴斌之配偶李
如是,是否说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 晨、一致行动人
性 张文宇以及外
籍员工张训霖
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最 近 12个 月 内 被 中 国 证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认 定为 不适当 人
选
最 近 12个 月 内 因重 大 违法 违 规 行为 被 中国 证 监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 人 员 情形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 票 总 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
授 予 权 益数量的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
是
的 , 股 权 激 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
量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
在上市 公 司 不 得 实 行 股 权 激 励 以 及 激 励 对 象 不 得 参 与 股
是
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 例 ; 若 分 次 实 施 的 , 每 次 拟 授 予 的 权 益 数 量 及 占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
是
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
超 过 公 司股 本 总额 的20%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
(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 是
励 计划 拟授 出权 益总 量的 比例;以及单个激励对象通过
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 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或者授权日的确定方
是
式、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
定方法 。 未 采 用《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 第 二
十九条规定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 是
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该定
价 是 否 损 害 上 市 公 司 、 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
的,应 当 披 露 激 励 对 象 每 次 获 授 权 益 的 条 件 ; 拟 分 期 行
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件;约
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
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是
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
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当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
, 后 期 激 励 计 划 公 司 业 绩 指 标 如 低 于 前 期激 励计 划 , 应
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
当明确 上 市 公 司 不 得 授 出 限 制 性 股 票 以 及 激 励 对 象 不 得 是
行 使 权 益 的 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
是
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 10)股 权 激励 会 计处理 方 法 ,限 制 性股 票 或者 股 票 期权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
是
性 , 实 施 股 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
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 12)公 司 发 生 控制 权变 更 、 合并 、 分立 、 激励 对 象 发生
是
职 务 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13)公 司 与 激 励对 象各 自 的 权利 义 务, 相 关纠 纷 或 者争
是
端 解 决机制
( 14)上 市 公司 有 关股权 激 励 计划 相 关信 息 披露 文 件 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
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 是
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
的 触 发 标 准 和 时 点 、 回 购 价 格 和 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
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是 否 有 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 同 行 业可 比 公司 相 关指 标 作 为对 照 依据 的 ,选 取 的 对
照 公 司 是否不少于3家
限售 期、归属期、 行权期合 规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 之间的
间隔是否少于1年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 总 额 的50%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
于1年
是
满日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
象 获 授 股票期权总额的50%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监 事 会 是否 就 股权 激 励计 划 是 否有 利 于上 市 公司 的持续
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
《 股 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
是
股权激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是
的规定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
是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是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否
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
是
是否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不适用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
表 的 专 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 不适用
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表决
本 公 司 保证 所 填写 的 情况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合 法 , 并承 担 因所 填 写情 况 有 误所 产 生的
一 切 法律责任。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