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2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
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1,650,742,63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9.2095%。其中:
份的 58.2519%。
的 0.9575%。
公司总股份的 1.4007%。
会议由周家海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742,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049,3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3160%;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
弃权 2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6489%。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742,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049,3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3160%;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
弃权 2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6489%。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742,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049,3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3160%;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
弃权 2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6489%。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849,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7%;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156,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5910%;反对 2,73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161%;
弃权 1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92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48,127,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6%;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434,4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022%;反对 2,61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7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606,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13,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9688%;反对 3,13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3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873,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2%;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36,180,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2.6525%;反对 2,86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873,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2%;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180,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6525%;反对 2,86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47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参与投票的股东中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
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36,202,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08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202,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7088%;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
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56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38,295,3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6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602,7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1247%;反对 12,347,2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6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742,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049,3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3160%;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
弃权 2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648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与投票的股东中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
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31,788,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1.404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788,6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1.4049%;反对 7,261,3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647,895,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75%;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202,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7088%;反对 2,74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1%;
弃权 1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56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638,302,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64%;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610,1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8.1437%;反对 12,339,8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6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李诗云、吴旻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