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 必易微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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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执行的
计划性,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促进激励对
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
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
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分
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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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与职责权限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并组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考
核工作;
  (二)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
工作;
  (三)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
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7 年四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电池管理芯片、信号链芯      电池管理芯片、信号链芯
         对应考核    片、汽车照明芯片营业收入     片、汽车照明芯片毛利润
 归属期
         年度          (A)                (B)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       500万元             225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3,600万元            1,400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6年      9,500万元            4,000万元
第四个归属期   2027年      17,500万元           7,200万元
 注:1、上述“电池管理芯片、信号链芯片、汽车照明芯片营业收入”及“电池管理芯片、信号链芯片、
汽车照明芯片毛利润”指标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根据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率(A/Am、B/Bm)来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具体确定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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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的孰高者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
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
             “B+”、
                 “B”、
                    “C”和“D”五个档次,届时依据限
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5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不得递延至下期。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期间为 2024-2027 年四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事行政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属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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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 5 个工作日
内与人事行政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
考核结果或等级。
  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由人事行政部保存所有考核记录,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
存期限为五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
销毁。
  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
须相关当事人签字确认。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
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次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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