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李
子园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762,9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9%。2024 年 5 月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6,817,5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非交
易过户至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由 13,762,962
股减少至 6,945,462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李子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李子园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方案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据后为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拟定的利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为 394,432,143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
持有公司股份 6,945,462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 387,486,681 股,以此
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三、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本次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具体除权除息方案:“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因此,除权(息)
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
四、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是否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该情形: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
配;
(二)以申请日或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
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6,817,5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由 13,762,962 股减少至 6,945,462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为 6,945,462 股,公司总股本为 394,432,143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
总数为 387,486,681 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拟维持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即以 387,486,681 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193,743,340.50
元(含税)。
(1)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根据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5 月 14 日)之收盘价为 12.69 元/股计算,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实际分派现金红利)=12.69-
(2)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387,486,681*0.50÷394,432,143=0.4912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12.69-0.4912=12.1988 元/股。
(3)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12.19-12.1988)/12.19=0.0722%<1%。
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
较小。
五、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提交本业务申请至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期间,公司不实施可能导
致股本总额、证券类别、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等发生变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限售股解禁上市、股份性质变更、股权激励
股份的登记、可转债开始转股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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