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7 日
(星期一)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48,765,0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892%具体如下:
总股份的 39.08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8,763,48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9.08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1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份的 0.001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8,765,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卜德洪、吴诗颖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均为会议通知公告中的事项,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