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2024 年 4
月 18 日)的公司总股本 263,741,550 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2,452,527 股后的
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9,193,353.4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
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
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自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事宜,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 2,452,527 股增加至 3,000,727 股。因此,本次
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3,741,550 股剔除回购股份 3,000,727 股后的股份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39,111,123.45 元/263,741,550 股*10=1.482933(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
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2933 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及相关规定,如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 1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85 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
利÷(1+股份变动比例)=(18-0.1482933)÷(1+0)=17.85 元/股(四舍五入,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85 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为 1,680,67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4%;按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8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为 3,361,344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