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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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2/26,由公司董事长花莉蓉女士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6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789,8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4%
实际回购金额             99,893,380.1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5.11 元/股~22.18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花莉蓉女士《关于提议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花莉蓉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 元/股
(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实际回购股份 5,78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2.18
元/股,最低价为 15.1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99,893,380.10 元(不含交易
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浙江九
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收到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公司董事兼
总裁梅义将先生拟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1,2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公司
股份;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沙裕杰先生拟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不超过
人民币 500 万元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梅义将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用);沙裕杰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21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1%,支付资金总额为 182.9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
提议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79,100    0.15%      1,379,100    0.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98,106,828   99.85%    898,106,828   99.8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871,000    0.32%      8,660,800    0.96%
   股份总数          899,485,928   100.00%   899,485,928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5,789,800 股,该部分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在实施前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如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份回购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
已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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