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考核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考委”)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以邮件、微信等
方式发出通知,并在 5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远程(音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委员 5 人,实到委员 5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提考委全体委员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考委对相关候选人的资格审核意见为: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
度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工作经历,相关候选人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知识、技能和经验,并能够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
责。我们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的任职资格。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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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
二、《关于审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考委对相关候选人的资格审核意见为: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
度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工作经历,相关候选人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知识、技能和经验,并能够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
责。同时相关候选人具备独立性,且无相关不良记录。我们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任职资格。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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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第
十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与会委员签名:
胡越川: 黄建荣:
何亚平: 刘放来:
李秉心: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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