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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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
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
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
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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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应当对提交
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对于
累积投票的议案,在投票栏中,填写投票数;采用累积投票时,每一股东持有的表
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额乘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
一个或者分别投给几个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每一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应单
独计票;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所选举的所有董事、监事,并在其选举的
每名董事、监事后标注其使用的表决票数;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表决票总数超
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表决票数,则该选票无效,反之为有效选票。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
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
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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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年6月3日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华丰科技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2024年 6 月 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
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介绍会议议程并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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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杨艳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太国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谭丽清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许健先生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向锦武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赖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李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道光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罗来所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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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为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
名调整到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原
原则上按照外部董事人数大于内部董事人数 则上按照外部董事人数大于内部董事人数配
配置。 置。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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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为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同步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则》,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 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
规则》。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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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杨艳辉先生、刘太国先生、
谭丽清女士、许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四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
表决,具体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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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向锦武先生、赖黎先生、李锋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三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
表决,具体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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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现监
事会同意提名王道光先生、罗来所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
期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两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
表决,具体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