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签订反担保合同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
为公司关联法人
? 本次拟担保金额:2.5 亿元,合计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7.7 亿元
(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驱”或“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
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融
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2.5 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卧龙控股为关联方,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庞欣元、黎明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卧龙控股资产状况及资
信状况较好,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同时,鉴于卧龙控股长期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
为本公司大量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本着互保互助的原则,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股
东提供担保,同意按规定将此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之后提交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0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4 年 9 月
注册资本:80,8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嫣妮
经营范围:电机制造;电机及控制系统、输变电、电动车、电源产品、机电
一体化及工业自动化产品等高技术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商贸、酒店等实业投
资;对外投资;投资经营管理;机电产品及其原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卧龙控股总资产 3,746,179.40 万元,负债总额
元,净利润 85,358.81 万元,资产负债率 56.97%。
截至 2024 年 03 月 31 日,卧龙控股总资产 3,819,201.86 万元,负债总额
(三)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卧龙控股全资子公司持
有公司股票 422,798,48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2.24%,为卧龙电驱直接控
股股东;卧龙控股持有公司股票 61,699,51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4.71%;
卧龙控股通过上述路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84,497,99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的 36.95%,为卧龙电驱间接控股股东。自然人陈建成和陈嫣妮分别持有卧龙控
股 48.93%、38.73%的股权。
三、签署担保的进展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要内容如下:
单元:亿元
被担 保证 债权 担保 担保 担保 贷款
担保范围
保人 人 人 方式 金额 期限 类型
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
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
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国开
连带 流 动 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
卧龙 卧龙 行浙 24 个
责任 2.5 资 金 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
控股 电驱 江省 月
保证 贷款 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
分行
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
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
他款项和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卧龙控股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不存在逾期债务,担保
风险可控。卧龙控股多年以来一直大力支持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在筹资方
面一直作为本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担保单位。因此,本着互保
互往、互惠互利的原则,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本公司向其
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为确保公司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安全,避免担保风险,卧龙控股愿意以保证
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于
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反担保人: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方式:全额担保
涉及担保金额:2.5 亿元
反担保期限: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叁年
反担保范围:(1)公司为卧龙控股提供主合同项下担保而向主合同债权人
支付的代偿款项;(2)卧龙控股在主合同项下应承担的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等其他费用;(3)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
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鉴定费、公告费、
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和其他所有的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多年以来,卧龙控股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了大力支
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本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担保单
位。因此,本着互保互往、互惠互利的原则,我们同意为卧龙控股提供担保,从
而促进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共同繁荣。本公司向其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是可
以控制的,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对双方的发展都是有益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306,409.30 万元,
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 32.57%;无逾期担保、
无违规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77,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 8.18%;无逾
期担保、无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