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调整事项: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樱光电”)于 2023
年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 8000 万元(其中备用额度 30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股份”
或者“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担保下的
主债权余额由 8000 万元调整为 5000 万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晶樱光电提
供的担保余额由 5.95 亿元调整为 5.65 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情况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
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向银
行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担保计划
《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4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3 年 12 月 29 日、
的公告》、
日、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次担保调整:
原担保金额 调整后担保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合作机构
(万元) (万元)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 苏州晶樱光电科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司苏州分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住所:张家港市凤凰镇双龙村
法定代表人:范立义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太阳能电池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锭,
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光伏应用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从事自有
生产设备的租赁业务;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和生产设备及零配件、太阳能发电设
备及软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
分包;自有房屋出租;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投资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未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计)
资产总额 239,182.65 273,564.78
负债总额 175,988.03 200,963.20
净资产 63,194.62 72,601.58
流动负债总额 161,313.44 188,943.94
项 目 2023 年度 2024 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192,106.88 50,689.47
净利润 7,146.33 9,406.96
晶樱光电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晶樱光电 60%的股份。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鉴于:
日签署了编号为 308233180 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8000 万元(其中备用额度 3000 万元)
。截止公告日,借款人已支用伍仟万元
授信额度。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因借款人未达到备用额度启用条件,无法启用 3000 万备用额度,经双方
平等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各方同意:
将编号为“ZDB308233180”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第 3 条担保的最高主债
权限额中的“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
大写)捌仟万元整
主债权余额=已经发生的主债权累计额-已经偿还的主债权累计额。
若主债权为本外币混用的授信,则主债权最高余额系指等值人民币余额。”
变更为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
(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万元整
主债权余额=已经发生的主债权累计额-已经偿还的主债权累计额。
若主债权为本外币混用的授信,则主债权最高余额系指等值人民币余额。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保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之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原保证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同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
协议未涉及的其他事宜仍按原保证合同执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风范股份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拥有被担保方的控
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
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晶樱光电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业
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
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常熟风范物资供应有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晶樱光电提供的累计发生对外担保总
额 11.04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7.2 亿元),控
股公司间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7.66 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担
保总额为 3.8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40%。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