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
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
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蔡开雄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全资孙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既定
的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对
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上述事项,并将《关于全资孙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壮加应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开雄、蔡建生、应香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