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
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今飞凯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7 号),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数 99,771,02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8,809,319.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1044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由公司及子
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中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5 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低碳铝型材及制
品技改项目
年产 5 万吨低碳工业铝材及制品技改项目
(一期项目)
合计 73,685.85 50,987.68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浙江今飞摩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摩轮”)作为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低碳铝型材及制品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该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今飞摩轮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情况
(一)浙江今飞摩轮有限公司
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
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797.61 67,565.10
负债总额 44,465.16 43,040.75
净资产 24,332.45 24,524.34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3,199.99 22,125.63
净利润 3,095.77 191.89
五、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
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今飞凯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今飞凯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德利 张士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