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0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以下简称 3 号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润分别亏损 8631 万元、1.09 亿元,均由盈转亏;热熔胶胶膜、功能性新材料业
务毛利率分别为-1.11%、-3.46%,同比下降 9.04%、8.35%。2024 年一季度,公
司实现营收 5.56 亿元,同比下降 21%,归母净利润 2493 万元,同比扭亏,但未
达到 2022 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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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司:(1)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公司上市后营业收入、产品价格、销量
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原材料价格、成本费用的变化情况及原因;(2)结合前述
因素及行业环境、上下游供需变化、在手订单等情况,分析上市后公司毛利率及
业绩大幅下滑原因,连续两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原因;(3)结合 2024 年截至
目前的经营情况,说明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
施;(4)补充披露近两年热熔胶胶膜业务前五名客户名称、对应产品及涉及的
技术路线、销售金额、关联关系、往来款余额;(5)进一步分析热熔胶胶膜业
务营收增长但毛利率持续大幅下滑至本期负毛利的原因,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
况说明是否与同行业一致,是否存在市场集中度增加,公司议价能力及市场空间
受到挤压的情形,说明公司的竞争力情况,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的可转债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总投资 4.58 亿元,其中拟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59 亿元,报告期投入 5497 万元,投入进度 15.3%,预计于
末,公司拥有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设计产能 3 亿平方米,产能利用率 72%。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近两年的市场份额、
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盈利贡献;(2)结合上述情况、下游光伏行业需求及
产能消纳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对比募集说明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
该行业市场环境是否出现重大变化,进一步论证实施该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
性,是否存在延期的风险。
万元、804 万元,账面价值 6.27 亿元、3.68 亿元,同比变化分别为 223%、-41%,
占总资产比例 25%、13%。
请公司:(1)补充披露 2022 年及 2023 年存货主要产品、类型、库龄、数
量、计提金额等,结合市场情况,分析存货账面余额波动较大的合理性;(2)
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测算步骤和过程;(3)结合行业情况、市场需求、客户
变化、存货价格和成本变化,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和上期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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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是否符合行业通行水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计提不充分
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10.38 亿元、13.51 亿元,同比增
长 93%、30%,占总资产比重 42%、49%,规模较大且增速较快。其中,公司应收
账款账面余额 7.41 亿元,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1408 万元,
按账龄组合计提比例 5.21%。
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名称、涉及产品、销
售金额、账龄、关联关系、逾期情况(如有)期后回款情况,结合上述情况及同
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款项规模较大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结
合销售政策、结算政策等说明 2022 年及 2023 年应收款项大幅增长,且与营收增
速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3)补充披露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组合的坏账计提政
策及金额,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债(含应付债券)合计 10.22 亿元,同比增长 81%。公司 2022 年 IPO 募集资金
请公司:(1)补充披露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项目融资需求、长短期借
款用途及对应利率区间;(2)结合上述情况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说明公司上
市后短期内进行大额再融资,但仍存在较高短期负债的主要考虑,是否存在短贷
长投的情形;(3)补充披露债务到期情况与偿债安排,说明公司长短期偿债能
力是否存在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发
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3 号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
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在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10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
复我部,同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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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相关
内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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