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证监许可〔2023〕1053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965,716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396,571,600.00 元可转债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泰转债”,债券代码“123200”。
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
公式”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 调整,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
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
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
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及结果
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案》
日的总股本 84,188,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69475 元人民币现
金,共计 21,631,998.90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
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海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海泰转债
转股价格为 26.69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6.43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
后一位四舍五入),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