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19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
造大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木晓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胡洁梅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4,353,1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4,353,1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4,353,1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4,353,1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4,353,1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4,353,1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4,353,1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4,353,1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434,45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4,353,1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4,353,1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4,353,1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公司
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额度并提供相应
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2024 年度薪酬
的议案》
《关于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议案 7、10、12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 9 涉及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万控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万控润鑫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王振刚、王兆玮对于该议案
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裘晓磊、黄诗怡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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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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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