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会议室。
召开。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1 —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浙江六
和律师事务所列席见证。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
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
股份 12,609,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5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16 人,代表股份 106,242,2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3,633,10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6,36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03%。反对 399,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5,827,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7%;反对 399,34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9%;弃权 15,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本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6,36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03%。反对 40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96,17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71%。反对 40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396,17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71%。反对 399,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5,643,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63%;反对 399,34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9%;弃权 199,5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8%。
(五)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96,17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71%。反对 40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5,643,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63%;反对 400,34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8%;弃权 198,5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6,4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41%。反对 36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5,879,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0%;反对 361,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1%;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 3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5,651,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99%。反对 40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5,827,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7%;反对 400,34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8%;弃权 14,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96,17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71%。反对 40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申屠德进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申屠德进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杨剑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杨剑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 —
李海瑛女士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李海瑛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李勇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李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黄建樟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黄建樟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刘文鹏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刘文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舒鹏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舒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 —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周纪昌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周纪昌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荣桥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徐荣桥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金迎春女士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金迎春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敏女士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赵敏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 6 —
邓娴颖女士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邓娴颖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周中军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周中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孙华明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1,396,084,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105,55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8%。
根据表决结果,孙华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律师、高美娟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 7 —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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