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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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4-019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以书面、电话及电
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单丹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要求,
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开开集团”),其将以人民币现金
方式认购本次拟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8.17 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当仅派发现金股利:P1=P0-D
  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
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为 2,520 万股,发行数
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
或发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
时将作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
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因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
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
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相关法律、法规对决议有效期有
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向共计 1 名特定发行对象开开集团发行 2,520 万股 A 股
股票,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0,588.40 万元(含本数)
                   。2024 年 5 月 20 日,就前述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与开开集团签署了《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与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海证券报》
                              《香港商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021 号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开开集团为公司的
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
易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适当、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海证券报》
                              《香港商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021 号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公司
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海证券报》
                              《香港商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022 号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
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
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海证券报》
                                《香港商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023 号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开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超过
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
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则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开开集团,本次发行
完成后开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可能
超过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30%,开开集团已承诺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
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减持目前所持有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票,并承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三十六个
月内不减持本次认购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司董事
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开开集团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海证券报》
                                《香港商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024 号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
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海证券报》
                              《香港商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025 号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设立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取得
证监会注册同意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意公司届时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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