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股份: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东 4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总股份的 23.4335%。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44,765,3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068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15,141,4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652%。
  (3)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投票的中小股
东 39 人,代表股份 58,782,5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999%。
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138,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14,7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3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3%。
提案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138,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14,7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3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3%。
提案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138,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14,7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3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3%。
提案 4.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138,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14,7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3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3%。
提案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999,8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1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75,6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572%;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12%。
提案 6.00 《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185,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2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61,1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2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3%。
提案 7.01 《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77,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224%;反对 86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0099%;弃权 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34,5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105%;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8%。
提案 7.02 《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999,8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1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75,6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57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3%。
提案 8.00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999,8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1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75,6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57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3%。
提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138,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14,7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3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01%。
提案 10.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138,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14,7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3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01%。
提案 11.00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138,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14,7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3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12%。
提案 1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138,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14,7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3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12%。
提案 13.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138,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14,7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3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12%。
提案 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134,8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83%;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10,6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857%;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30%。
  股东佳德轩(广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戴俊威、柴国生、广东尚凡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冼树忠、张桃华对议案 7.01 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 1.00-14.00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张丹丹女士作了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王静女士、
曾繁华先生委托张丹丹女士代为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贵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七、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星光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