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露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就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关于核准露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319,334,577 股,发行价格为 8.04 元/股,募集资金
总 额 为 2,567,449,999.08 元 , 减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 332C000373 号《验资报告》验
证。
二、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及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 截止 2024 年 4 月 30 日累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万元) 计投入金额(万元)
第三代功率半导体(碳化硅)产业
园项目
合计 251,252.61 26,358.39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17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
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
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
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
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
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
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邢永哲 徐振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