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6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
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周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16,718,9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6.68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15,298,6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6.23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420,3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464%。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8,286,805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5.74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6,866,5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5.3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420,3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446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事
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议案,关联股东(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孔祥洲
先生、王伟先生、王勇先生、王传启先生、张忠杰先生、杨翔先生及赵一环先生)
回避了表决;具体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四:审议《关于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6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751%;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2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七: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八: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九:审议《章程修正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调整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45,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367%;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86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三: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四: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五: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补充确认财务资助
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97,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80%;反对 1,32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96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92.7751 %;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指派段崇阳律师、杨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