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3234 债券简称:中能转债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 2024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2023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57,577,3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
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7,577,32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息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分派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
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七、调整相关参数
股调整为 6.4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需要进行最低减持价格调整的情形,除“中能转债”转股价格需要调整外,不存
在股权激励等其他价格调整的情形。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 20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咨询联系人:于春江、陈榆
咨询电话:0591-83736936
传真电话:0591-86550211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