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2/19 由董事长罗立权先生提议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
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000 元~100,000,000 元
回购价格上限 5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174,378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89%
实际回购金额 60,004,537.08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0.88 元/股~37.57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用途的议案》。2024 年 2 月 20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的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后 12 个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1 月 6 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2)。
(二)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174,378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14,889,391 的比例为 1.89%,回购最高价格 37.57 元/股,回购最
低价格 20.88 元/股,回购均价 27.6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60,004,537.08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3,605,808 64.07 72,453,294 63.0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1,283,583 35.93 42,436,097 36.9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2,174,378 1.89
股份总数 114,889,391 100 114,889,391 1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2,174,378 股,其中 1,473,981 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之用途,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开展相关事宜;其余 700,397 股拟
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